地址:开封市金明区晋安路
58号市政府1号楼4楼东侧
电话:0371-23934819
传真:0371-23965709
邮箱:faokf@yahoo.com.cn
邮编:475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综合科。
办公地址:开封市人民政府前4楼综合科432房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联系电话:0371-23965719 传真号码:0371-23965709
通信地址:开封市晋安路58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475000
电子邮箱:kfwqb@126.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种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内容 |
公开形式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详细信息 |
(一)领导分工
(二)机关职责
二、开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应公开项目
(一)开封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二)开封市因公临时出国(境)报批
(三)开封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报批
(四)机关管理制度(对内)
1、《机关工作制度(试行)》(略)
2、《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略)
3、《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略)
4、《公文处理制度》(试行)》(略)
5、《印鉴管理制度(试行)》(略)
6、《保密工作制度(试行)》(略)
7、《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略)
8、《请销假制度(试行)》(略)
9、《学习制度(试行)》(略)
10、《会议制度(试行)》(略)
11、《接待工作制度(试行)》(略)
(五)需公开的其它内容(对内)
1、本办发展年度计划安排情况;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单位年度考核、评优选先、表彰奖励情况,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人员调整情况;
4、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其他应当公开的内部政务信息。
(六)禁止公开的信息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
3、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企业以不公开为条件向办机关提供的信息;
4、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混乱或者可能在涉外、涉侨等领域引起恐慌、动荡或紊乱的信息;
5、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三、开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办事指南
(一)开封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1、依据
2、申报材料
3、程序
(二)开封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
1、目的
2、范围
3、工作职责
4、设立依据
5、申报材料
6、审批程序
(三)开封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核
一、机构概述
365备用网站是市政府组成部门,2002年由原外事办公室和侨务办公室合并成立。办公地点在开封市晋安路58号,邮编:475004。编制19人,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综合科、友城接待科、涉外管理科、国内侨务科、国外侨务科(港澳事务科)。
(一)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赵淑芬同志主持单位全面工作,办公电话23965805;
副主任刘威同志分管机关行政、国外侨务、外语培训工作。具体分管综合科、国外侨务科(港澳事务科),办公电话23965756;
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伟超同志负责外事接待和国内侨务工作。具体分管友城接待科、国内侨务科,办公电话23965705;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宫艳民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办公电话:28887622
副调研员郭茂林同志负责机关人事工作,办公电话23965627;
副调研员陈雷同志负责涉外管理、精神文明、党支部工作,分管涉外管理科,办公电话23936792。
(二)机关职责
365备用网站主要负责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在全市的贯彻落实,拟定全市外事、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组织接待来汴访问、考察的国宾、党宾,海外华侨、华人重点社团及人士,以及来汴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和进行采访活动的国(境)外记者及外国驻华新闻机构人员;开展我市与国外友好城市的联络、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民间交往活动;同涉外部门配合,为我市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核上报工作;归口管理邀请外国人来汴工作并办理邀请手续以及我市境内的涉外事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工作;受理和监督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的捐赠事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二、开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应公开项目
(一)开封市归侨、华侨及侨眷身份认定
(二)开封市因公临时出国(境)报批
(三)机关管理制度(对内)
(四)需公开的其它内容(对外)
三、开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办事指南
(一)开封市归侨、华侨及侨眷身份认定
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2004年6月23日国务院第410号令公布)第二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2005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三条。
2、申报材料
归侨身份认定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说明本人的相关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码、出国定居前户口所在地、原侨居国家、取得住在国拘留资格的时间等。
2、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的声明书。
3、出入境记录。
4、有效护照或者旅行证及复印件。
5、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6、经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国外居留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7、填写《河南省归侨身份认定登记表》一式三份(省政府外侨办网站下载电子版)
侨眷身份认定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说明本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工作单位等;说明关系人相关信息,包括归侨回国定居时间、户口所在地、与本人关系;华侨年龄、职业、定居地、取得住在国居留资格的时间、常用联系方式、与本人关系等。
2、提交关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是归侨的,提供归侨身份证明;是华侨的,提交其住在国居留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证明华侨身份的公证书。
3、提交与归侨、华侨之间有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结婚证;出生证;经公证机构公证的五年以上抚养关系协议书;其它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4、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河南省侨眷身份认定登记表》一式三份(省外侨办网站下载电子版)
以上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其中个人证件类材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其它证明类材料留存原件。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翻译成中文
3、程序
(1)将申报材料提交365备用网站国内侨务科初审;
(2)365备用网站主管主任审查同意后由市外侨办国内侨务科上报河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办理;
(3)由河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核发证件。
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眷属均参照执行。
(二)开封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
1、目的
按规定对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进行审核把关。
2、范围
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
3、工作职责
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对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身份、出访事由、目的、团组性质、在外停留时间、国境外邀请函、经费来源等进行审核把关。
4、设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交部、中央外办、中组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16号)
5、申报材料
--出访团组(个人)所在县(处)级以上单位向市政府上报的出访请示(一式二份)。内容包括:出访目的和任务、外方邀请单位、出访国家(地区)、出访人数、团长姓名、在外停留时间及活动地点、费用来源、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请示应有文号和签发人。
--出访人员名单(一式二份)。出访团组所有成员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地、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任职务与出访身份不一致的应注明出访身份。
--国(境)外邀请函及邀请函译文。邀请函必须发自邀请国本土,并由邀请方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亲笔签名;邀请函发出单位或人员的规格(身份)须与被邀请人员的身份相符;应写明邀请事由、目的、出访日期、停留天数及活动地点,被邀请人员姓名、单位、职务(需用对外身份的人员,被邀请方应先确定对外身份后再与外方联系),邀请函应注明邀请单位或人员的名称、联系电话、传真和地址,国(境)外和国际旅行费承担事项。需提供邀请函原件或传真件视国别而定。
--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参加跨部门团组的县(处)级以下出访人员,出具县(处)级主管部门同意该人员参团出访的证明。
--中小型企业出访团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县(处)级(含副县级,下同)领导干部出访请示要求: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党政正职出访,在报请审批前,须事先向市委书记请示,行政正职还须向市长请示,征得同意后,在出访请示中注明。其它县(处)级领导干部出访应征得主管市领导的同意,并在出访请示中注明。
--参加双跨团组申办任务确认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组团单位征求意见函(原件);参团人员单位同意出访的请示;组团单位提供的出访团组整体人员名单、出访行程安排、收费标准;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6、审批程序
(1)365备用网站涉外管理科接件初审;
(2)365备用网站主任或副主任签署审批意见;
(3) 由主管外事工作的副市长签署意见;
(4) 由市长签署审批意见;
(三)机关管理制度(对内)
1、《机关工作制度(试行)》
2、《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3、《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4、《公文处理制度》(试行)》
5、《印鉴管理制度(试行)》
6、《保密工作制度(试行)》
7、《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8、《请销假制度(试行)》
9、《学习制度(试行)》
10、《会议制度(试行)》
11、《接待工作制度(试行)》
12、《关于2015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需公开的其它内容(对外)
1、《2015年度外事侨务工作总结》
2、《2015年政务公开情况总结》
四、政务公开工作
(一)365备用网站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淑芬
副组长:刘威、王伟超、宫艳民
成 员:翟红妹、葛红卫、魏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日常工作,葛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23965719、23965709(传真),电子邮箱kfwqb@126.com。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到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365备用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赵淑芬
成员:刘威、王伟超、宫艳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日常工作,宫艳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23965719、23965709(传真),电子邮箱kfwqb@126.com。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到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政务公开的程序
1、各科室、单位或个人按要求提出需公开的信息;
2、根据信息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请本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
3、依照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4、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5、对所公开的信息存档。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层次,创造载体,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开封政府网》门户网站;
(2)《开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网站
(3)政务公开栏;
(4)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5)新闻发布会或者其它相关会议;
(6)政务公开指南或办事指南;
(7)其它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公开的信息其内容发生变化的,信息发布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
各科室要充分利用本办网站、政务公开栏,发布并及时更新内容,促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指南等公开的形式;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由办综合科统一安排。
2、属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决策过程中应当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1)征集和听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3)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代表公开举行听证会;
(4)进行专题调研;
(5)其它适当的方式。
(五)监督、举报方式
发现个人或单位有不按照规定程序违法行政的行为,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个人,可向365备用网站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举报电话:23965756。电子邮箱:kfwqb@126.com;
举报单位,可向开封市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举报电话:23878309。
2016年3月18日